用户名:
密 码:
业务资料
海运法规
运输保险
案例分析
 
 
新条例实施 污染海洋环境最高罚款20万
【字体: 】 【时间:2006-11-08 09:00】
从本月起,国家海洋局颁布的《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因为海水养殖、海洋勘探等海洋工程而使海洋环境污染的,最高将处以20万元罚款,给海洋环境建起一道“保护闸”。

以前山东省自然海岸线长3121公里,近几年来,港口码头、盐田、海水养殖和填海造陆等海洋工程的兴建,改变了沿海的自然环境,使海岸线减少了近600公里。以往对于污染海洋的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这个条例的实施,强化了对海洋工程的监管,保护了海洋环境,有利于保持海洋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闭窗口]
 
 
 
业务快速通道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海运市场 | 海运资料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Danson Marine Co., Ltd  粤ICP备2024197041号
技术支持:湛江奥博网络    粤公网安备 440803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