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业务资料
海运法规
运输保险
案例分析
 
 
解读船舶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字体: 】 【时间:2006-10-26 11:12】
为什么要制定《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今后十年是我国船舶工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不仅要努力成为世界造船大国,还应树雄心,立壮志,使我国成为世界造船强国。要实现总书记提出的战略目标,我国船舶工业必须尽快提高整体水平,消除产业发展中“先进造船能力不足、自主研发能力弱、船舶配套对外依存度高、造船生产效率低”四大瓶颈。从我国船舶工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看,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完成这些任务;同时我国船舶工业还面临要加强宏观调控、优化产业布局、强化投资管理、调控外商投资行为等问题。这就需要由国务院审批规划,加大国家培育产业发展的力度。需要通过规划颁布政策措施,集聚各方面力量,同时需要通过审批规划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以规划指导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防止出现投资过热现象;需要及时调控外商投资行为,为各部门、各地方受理对外合作事项提供依据。总之,通过制定和实施规划,促进船舶工业可持续发展,把我国船舶工业培育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强势产业。

《规划》对船舶工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下简称《规划》)是指导今后十年我国船舶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促进我国船舶工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规划》准确地把握了世界造船业转移规律和我国船舶工业发展趋势,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的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和重大项目布局,提出了新建造船设施项目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对船舶工业对外合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提出相应政策措施,体现了国家意志。《规划》对产业发展取向、生产组织、资源配置等方面突出指导性,对项目投资方面突出宏观调控性。

本《规划》时间是2006年到2015年,即“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五年计划。本世纪头二十年是中国船舶工业发展极为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可以说,现阶段加快发展船舶工业,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经过我们的努力,完全有可能实现造船大国强国的发展目标。

首先,船舶工业具有劳动、资金、技术三密集的特征,中国既拥有素质较高、成本较低的丰富劳动力资源,又拥有较其他发展中国家更好的资金、技术条件,加快发展船舶工业有明显的综合比较优势;其次,世界造船业结构调整加快、造船中心继续东移;第三,国际国内市场在相当长时期持续兴旺;国家海洋开发战略加快实施,使船舶工业面临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中国发展船舶工业既符合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符合世界船舶工业发展规律,必然为世界航运业、造船业作出更大贡献。

船舶工业发展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我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实力与日韩等先进造船国家相比,差距是明显的:

一是船舶设计基础共性技术薄弱。在船舶性能和结构设计技术与先进造船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许多关键技术至今还处于空白或落后状态。

二是船用配套设备国产化研制水平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迄今为止,尚无为出口远洋船配套的自主品牌。低速柴油机、吊机、锚机等具有一定优势的产品,其设计、制造技术水平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同时面临技术持续升级问题。配套产品零部件国产化率较低,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的配套能力明显不足。配套产品门类不全,船舶通信、导航和自动化系统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高端产品国内基本空白。

三是先期技术储备不足,缺乏前瞻性。对于决定未来造船业竞争力、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重大先导性、前沿性技术与创新性概念,如新型动力、全新船体结构、超高速货船等基本上没有开展研究,缺少技术积累。对深海资源开发装备技术的研究刚刚起步。

最后是制造和管理技术落后,信息化应用水平低。精度控制、区域舾装和涂装等关键制造技术尚未取得突破,尤其是工程管理技术和信息化应用方面差距更大,设计、生产、管理等各领域基本上处于信息孤岛状态,导致我国造船企业平均生产效率约为韩、日的1/6,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劳力低成本优势。

《规划》提出的船舶工业到2010年的发展目标

到 2010年,自主开发、建造的主流船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年产量1700万载重吨。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450万千瓦和1100台,基本满足同期国内造船需求。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船用设备专业化生产企业,本土生产的船用设备平均装船率达到60%以上。

到2010年,我国建造的散货船、油船市场占有率分别提升到世界第一和世界第二,集装箱船市场占有率接近韩国,LNG船市场占有率达到20%以上,成为高新技术船舶重要生产国。力争4~5家造船企业进入世界十强,20家企业进入世界五十强。在船舶配套方面,主流船型平均本土化率由目前46%提高到60%,散货船达到70%以上,船舶主、辅机制造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生产效率方面,骨干船厂基本建成总装造船模式,造船周期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中小型船厂基本形成现代造船模式的总体框架,造船效率大幅提高,全行业平均造船效率与日韩的差距缩小到1/3~1/4。

重点建设三个现代化大型造船基地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重点规划建设以大连、葫芦岛、青岛为主的环渤海湾,以上海、南通为主的长江口,广州为主的珠江口地区三个现代化大型造船基地,兼顾其他船舶工业发展。《规划》确立了建设大型造船设施核准条件,引导其他地区重点发展中小型船舶和特殊用途船舶,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前,上海外高桥船厂、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沪东中华船厂等船厂都是我国已经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船厂。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在环渤海地区、长江口地区和珠江口地区建设三大造船产业集群区,将重点建设青岛海西湾造船基地、上海长兴造船基地和广州龙穴造船基地,这些企业是未来我国造船业的中坚力量,都有希望进入世界造船前十强。上海外高桥船厂、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已经进入世界前十强。

“规划”对民营造船也有指导性意义。民营造船的发展方向主要是中小型船舶和特种船舶。目前,民营造船存在 "小、散、乱"现象,通过低质量船舶治理已经有300多家船厂被关停并转了。下一步将通过实施许可管理制度对这些船厂进行整合。

国家对国内船舶配套企业政策上的支持

根据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发展船舶配套业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着眼“本土化”,重点支持优势产品,着力突破瓶颈环节,逐步培育自主研发能力。要以开放的思路,积极引导外资和社会资本的进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建设船舶配套园区,打造配套生产基地。同时通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关键船用设备国产化研制水平,重点是船舶动力和甲板机械、舱室机械等,打造中速柴油机等一批自主品牌产品。我们正在编制一个船舶配套业的发展规划,从政策上给予支持。规划将在年内出台。

如何管理在我国投资建厂的国外船企

《规划》指出,新建造船(含分段)和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中外合资生产企业,中方股比不得低于51%,合资企业须建立技术中心,消化吸收外方转让的技术。外商投资建立产品研发机构和船用设备生产企业等不受股比限制。同时,规划还规定:境外企业、境内外商独资企业、外资控股的合资企业重组兼并境内造船企业和船用低、中速柴油机生产企业,视同新建合资企业。

船舶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中国船舶工业的快速发展,一是由于内需拉动,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产生了对煤炭、铁矿石、石油、粮食等货物海运的强劲需求。我们加快发展船舶工业,以满足本国航运业发展的需要。二是,随着中国一些大城市建设发展和保护环境的要求,一些老船厂需要搬迁,另建新厂。中国的两大造船集团要建设的长兴工程、龙穴工程和海西湾工程都是属于老厂的搬迁改造。它将改变中国造船业小、散等局面,有利于提高中国船舶工业产业集中度。

尽管近几年中国建设了一些造船设施,但中国的造船设施还远少于主要造船国家,造船能力还比较低。目前我国有13座10~30万吨级船坞(台),全国造船能力大约为1200万吨。应当指出的是,世界造船能力在不断发展,船舶需求也在不断变化,限制发展或固化市场格局是违反市场规律的。而且我们相信,市场机制具有自动调节供求平衡的功能。

未来十年是我国船舶工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国际船舶市场仍将总体保持兴旺,海洋工程装备需求强劲。国内宏观环境持续向好。 2005年全世界新接造船订7500万载重吨,2006年上半年全球新接单量达到6130万载重吨,据有关机构预测,2010年以前全世界每年造船需求可保持在5000万载重吨以上,也有乐观预测在7000~8000万载重吨左右。国内航运业对船舶需求旺盛。预计2015年期间,四大航运公司的对国内市场的年均新船需求量达到400万载重吨/年以上。

推进建立现代造船模式

“十一五”期间,要把深入贯彻落实《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快建立现代造船模式的指导意见》作为基本立足点,推进建立现代造船模式,以建造总装化、管理精细化、信息集成化为主要方向,着力推进骨干造船企业实现新的跨越,着力推进中小型造船企业取得重大进步。这项工作将通过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个层面来推进。政府主要是规划和政策引导,具体还是由企业操作。《规划》鼓励骨干船厂率先推行现代总装造船模式。按照专业化生产要求,建立板材、管材、电缆等大宗材料配送中心,努力实现船用材料定规格入厂;建立铸造、锻造、热处理和电化学处理工艺专业化加工中心,实现部件成品化入厂。

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是船舶工业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中心环节,是关系我国船舶工业能否实现快速、集约、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国防科工委之所以把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深入推进,正是出于这样一个战略基点的考虑。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是我国船舶工业赶超先进造船国家的重大战略举措, 是我国船舶工业抵御外部风险的有效手段,是我国船舶工业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根本途径。

为切实引导好船舶工业“十一五”期间的发展,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要继续充分调动和利用各种资源,建立健全中央政府和省市地方政府两级船舶行业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中国船级社等行业中介组织的积极性。我们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对船舶工业发展的具体要求,加大《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力度;推动《船舶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早日出台,颁布《船舶生产企业基本生产条件评价要求》等船舶行业标准,继续深入推进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关注并参与国际造船规则、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制订及修订工作,维护我国船舶企业权益,积极引导和规范对外合资合作方向和重点,增强在扩大开放条件下自主发展能力。
[关闭窗口]
 
 
 
业务快速通道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海运市场 | 海运资料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Danson Marine Co., Ltd  粤ICP备2024197041号
技术支持:湛江奥博网络    粤公网安备 44080302000019号